特拉维斯县医疗保健区发行债务证书意向通知
8 月 6, 2025
德克萨斯州特拉维斯县(以下简称 "县")专员法院(以下简称 "专员法院")将于 2025 年 10 月 7 日上午 9:00 在位于德克萨斯州奥斯汀市 Lavaca 街 700 号的专员法院会议室召开例会。在此次会议期间,专员法院将考虑通过一项或多项命令,授权代表特拉维斯县医疗保健区(以 "中央医疗 "的名义开展业务)(以下简称 "医疗保健区")并为其利益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 $290,000,000 美元的债务证书、不时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债务证书(统称 "证书"),按不超过法律授权的最高利率计息,利率由专员法院在发行证书时自行决定,自发行之日起不超过三十(30)年到期,用于支付以下合同债务(i) 购置、建造、扩建、改善、翻新、修复和装备用于医疗、临床和其他保健服务的地区设 施,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支持、培训和停车设施,(ii) 购置、建造、改善、翻新、修复和 装备用于地区目的并位于特拉维斯县中部、东部和北部的建筑物和土地,包括特拉维斯县中 部、东部和北部的建筑物和土地,(iii) 购置、建造、改善、翻新、修复和装备用于地区目的并 位于特拉维斯县中部、东部和北部的建筑物和土地、(iii)购买用于学区目的的材料、用品、设备和机械,以及(iv)相关的专业服务, 包括法律、财务、工程和设计费用,以及发行费用(统称为 "项目")。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些证书将由从价税和该区医疗设施运营所得的盈余收入支付,这种认捐额度不超过 $1,000。按时全额支付证书所需的本息总额估计为 $565,942,000。这一估算仅供参考,并基于 5.00% 的假定利率。影响利率的市场条件会因许多超出县和区控制范围的因素而变化,县和区都无法对发行后的认股权证利率提供任何保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由从价税担保并由从价税支付的学区未偿公共证券(不包括由从价税担保但被学区指定为自负盈亏的公共证券)的本金总额为 $157,670,000 美元,根据学区的预期,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由从价税担保并由从价税支付的学区未偿公共证券(不包括由从价税担保但被学区指定为自负盈亏的公共证券)的本金总额为 $157,670,000 美元、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按时足额支付由从价税担保并由从价税支付的本区所有未偿公共证券 (不包括由从价税担保但被本区指定为自立的公共证券)所需的本金和利息合计为 $222,510,439。根据经修订的《德克萨斯州地方政府法》第 271 章 C 分章和经修订的《德克萨斯州健康与安全法》第 281 章的规定,将发行这些债券,并发布本通知。